一、学校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学校的前身中原大学诞生于1948年解放战争时期,是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一所“抗大式”的革命大学。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期间,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先后整合中南六省河南大学、中华大学、中山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南昌大学等高校优质的财经、政法教育资源,荟萃大量学术造诣深厚、教学及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于1953年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1971年,湖北大学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1978年1月,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成为首批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7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湖北财经学院由财政部及湖北省双重领导,以财政部为主。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恢复重建中南政法学院,由司法部领导。1985年9月,湖北财经学院更名为中南财经大学,邓小平亲笔题写了校名。2000年2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于2000年5月26日组建成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9月,跨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1年6月,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2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9月,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004年经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批准,首次举办专科起点本科的二年制独立本科段衔接班。
二、教学与考试形式
2年制独立本科段衔接班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性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考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计划组织教学(学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可在专科学校设教学点),参加省自考办组织的统一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考考试委员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署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申报条件者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授予成人教育相关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学习形式 | 授予学位 |
会计学 | 本科 | 2年 | 非全日制 | 管理学学士 |
工商管理 | 本科 | 2年 | 非全日制 | 管理学学士 |
法学 | 本科 | 2年 | 非全日制 | 法学学士 |
金融学 | 本科 | 2年 | 非全日制 | 经济学学士 |
投资学 | 本科 | 2年 | 非全日制 | 经济学学士 |
公共事业管理 | 本科 | 2年 | 非全日制 | 管理学学士 |
工商企业管理 | 专科 | 2年 | 非全日制 |
说明:自考本科总学费8800元,含考务费、资料费、网课费。
自考专科总学费8000元,含考务费、资料费、网课费。
各专业核心课程设置(公共课、选考课根据当年考试计划另行设置):
【会计学】:会计制度设计、高级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二)、供应链物流学。
学位课程:金融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
【工商管理】:管理学原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企业经营战略、市场营销策划、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学位课程:财务管理学、金融理论与实务、质量管理(一)。
【法学】:劳动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合同法、证据法学。
学位课程: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概论、保险法。
【金融学】:银行会计学、保险学原理、理财学、金融衍生品投资。
学位课程:财务管理学、国际金融、金融学概论。
【投资学】:投资学原理、金融营销、房地产投资、投资银行学。
学位课程:金融学概论、理财学、金融衍生品投资。
【公共事业管理】:管理学原理、伦理学、科学研究方法论、电子政务、领导科学。
学位课程:公共政策、公共事业管理概论、非政府组织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市场营销学、企业管理概论、中国税制、人力资源管理(一)、市场调查与预测。
四、报名条件及手续
1、报名条件:普通高职高专(大一至大三)在读学生和已经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者。
2、报名手续:在读学生凭学信网学籍电子备案表及复印件报名;大专毕业生凭大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原件、2寸蓝底登记照2张、高清电子版1张。
五、考试时间
每年有4月、10月笔试。在学制期满后,未合格的课程,仍可参加补考,直至全部课程考试合格。
六、部分课程免考政策,经省自考办审核可免考下列课程
1、有计算机一级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有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2、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合格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合格成绩证明,可以免考英语(二)课程。
3、已有专科毕业证书报考专科、已有本科学历报考本科的同学可根据原毕业成绩单免考相应课程且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35个学分。
4、免考全省统一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或9月。省考试院如有补办免考通知以发布通知为准。
七、自考学位授予条件
1、毕业论文成绩≥75分。
2、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每门学位课程单科成绩≥65分。
3、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考试且成绩≥60分;
(二)参加由学校自行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参加学校审批认可的高校联盟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五)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考试且总成绩≥425分,或参加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八级(TEM-8)考试且成绩合格;
(六)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笔试且成绩合格。
4、申请和授予学位的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
咨询电话:027-87993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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